马可福音

(转繁)

 

著者:第二本福音书的著者是马可,亦名约翰,他母亲名叫马利亚,是巴拿巴的外甥。他是使徒们的一位同伴,在保罗和路加的著作中常提到他的名字(徒十二:12,25;徒十五:37,39);西四:10;提后四:11;门24)。马可著书的时期是介乎主后五十七年至六十三年之间。题旨:本书的目的和宗旨由书的内容可以清楚的看出。在本书中看出基督是一位大能的工作者,而不是一位特殊的教师。这是耶和华『仆人……的苗裔』的福音(亚三:8),正如马太是『大卫……的苗裔』的福音(耶三十三:15)。在本书中处处都显出这道成肉身之神的儿子为仆人的品格。钥节是在马可福音第十章四十五节『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,乃是要服侍人』。本书特显的字『就』是一个用在仆人身上的字。本书没有家谱的记载,谁为仆人来立家谱呢?在马可福音其特显的品格就是腓立比书第二章六至八节所记载的。这位降卑的仆人,倒空他那『神的形像』,『成为人的样子』,但他仍是『大能的神』(赛九:6),正如马可所宣布的(可一:1),因此藉着大能的工作证实了他的职分。马可为着合乎仆人福音的身分,显然是本注重事工的福音,不是本注重言论的福音。研究马可福音最好的准备就是用祈祷的心灵读赛四十二:121;赛五十:411;赛五十二:13至五十三:12;亚三:8;腓二:58。马可福音共分五大段:一、儿子而仆人的显现,可一:111。二、儿子而仆人在他的忠心上受试验,可一:1213。三、儿子而仆人的工作, 可一:14至十二:37。四、儿子而仆人顺服至死, 可十四:1至十五:47。五、儿子而仆人复活后的工作,现在升为至高,执掌权柄,可十六:120。本书所记载的事迹包括七年的时期。

 

(1)『耶稣拉着瞎子的手,领他到村外,就吐睡沫在他眼睛上,按手在他身上,问他说,你看见甚么了?(可八:23)。主在这里的动作是非常有意义的。伯赛大既被弃绝,等候审判(太十一:2124),他就不愿在那村中治病,不许人在那里再作见证(二十六节)。按团体说,他断定他对伯赛大的工作已经完毕,但他对个人仍显出他的怜悯。参启三:20。基督站在那个教会的门外,但『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,我要进到他那里去……』云云。

 

(2)『于是抱着小孩子,给他们按手,为他们祝福』(可十:16)。按希伯来人的风格,这是父亲的动作(参创二十七:38)。『他没有儿女,他就教养所有的儿女』━本格耳(Bengei)

 

(3)『七日的第一日清早,出太阳的时候,他们来到坟墓那里』(可十六:2)。关于复活日事迹的次序,并复活后主显现的次序,可看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一节,九节注。

 

(4)『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,耶稣复活了……』(可十六:9)。从九节至末节,这段圣经未记在西乃山(Sinatic)和梵谛康(Vatican)两本最古的抄本中。别的抄本中虽有,也是残缺不全,变更了许多。但第二世纪和第三世纪之哀尼纽(Irenaeus)和希波利督(Hippolytus)曾引用过这段经文。

 

(5)『后来十一个门徒坐座的时候,耶稣向他们显现……』(可十六:14)。这里所用的字是一个团体的名辞,与『公会』(The Sanhedrin)公民团体,(Commons)相同,不一定只包括十一个人在场。看路二十四:33;林前十五:5。再参看太二十八:16,那里『十一个门徒』是指定的人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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